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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平武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2-05  发稿编辑:景秀丽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下列企业(名单附后,以下简称当事人)在2011年度年检截止日期前未接受企业年检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对下列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告知如下:

当事人在2011年6月30日前未接受2010年度企业年检,我局于2010年7月6日在市场消费报发布了催办公告,责令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补办年检;2011年8月19日,我局又在市场消费报再次发布公告,告知当事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接受年检,当事人至今仍未到我局接受年检。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属不按规定接受年度检验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企业在责令期限内未接受年检的,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仍未接受年检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暂行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本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因当事人在其法定的住所查无下落,现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我局将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四川省平武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1年11月25日

企业吊销名单

注册号 企业名称 负责人
510727000005015 平武县格·才里饲养场 卢大武
510727000005592 平武盛达林农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杜衣建
510727000000628 平武县绿色水产综合养殖场(普通合伙)

李启刚

510727000000492 平武县兴平硅石加工厂 牟兴平
510727000000636 平武县水田五龙林场

王勇

510727000001612 平武县大面坡林场

何国勇

510727000002244 平武县天福页岩砖厂

穆天福

510727000002806 平武县鼎盛免烧砖厂

郑永德

510727000004748 平武县北山生态饲养场

何鹏

510727000005517 平武县盛丰生猪饲养场 彭亮
510727000005146 绵阳西科测绘有限公司平武分公司 何青虎
510727000005890 平武县白草小学小卖部

鲜国龙

510727000000020 四川汉鑫软木制品有限公司平武豆叩收购点 肖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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