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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官的恩情,俺一辈子都忘不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1-27  发稿编辑:景秀丽

古有“愚公移山”,为人铺路;今有“法官进山”,送递真情。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法官一天内驱车近300公里,进大山、走农家、跑调查、化民怨,以一股愚公精神坚持为民司法。

事情缘于一起保险合同纠纷:去年5月8日,周女士的丈夫于先生在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根据合同约定,被保险人于先生在保险期间死亡,保险公司应当向法定受益人支付6万元保险金。后于先生自驾农用车不慎撞山身亡,保险受益人周女士及其与于先生的两个女儿因未获得赔付,而将保险公司诉至江油法院。保险公司提出于先生系酒后驾车,属于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关于于先生是否系酒后驾车,双方当事人分别提交了当地卫生院的病历记录及证明,而两份证据内容相左。

在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一家居住在距离江油城区还有100多公里的雁门山区大山深处,家境非常贫困,丈夫生前是家中生活经费的主要来源,妻子目前仍有两个上小学的女儿需要抚养、一位老人需要赡养。考虑到原告及证人到江油法院路途遥远且交通不便,江油法官带着书记员驱车300多公里,主动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审理,将案件调查、开庭、传唤证人及调后执行案款“一条龙服务”进大山、进农家。

在大山深处,江油法官首先走访了当地卫生院,找到院长及主治医师了解于先生被送入医院时是否饮酒的情况,主治医师表示其并未进行酒精测试,仅仅是听送于先生进医院的亲属称其酒后驾车自撞山体导致昏迷。之后,江油法官当机立断在村头现场开庭,并对送于先生进医院的亲属进行现场传唤,严谨有序地完成了整个庭审过程。庭审完毕后,江油法官在村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深入的交流,但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返回江油法院后,考虑到原告生活困难,江油法官又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被告保险公司终于被江油法官的诚意所打动,同意通融赔付原告6万元并主动将款项打入原告账户内。

收到钱款后,远在大山深处出行不便的周女士万分感激,专门打电话向江油法官表示感谢。她说:“江油法官的恩情,俺一辈子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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