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关健在于落实,根本在于解决问题,不单纯就按办案,而是时刻以民为本,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解民忧,帮民难,树立了人民法院为人民的良好精神风貌。
日前,江油法院审理了原告赵某诉被告孙某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被告孙某与其妻子在2000年均下岗,靠借款购买一辆小货车跑运输勉强维持生计,其女儿现正在就读高中。2010年3月19日,赵某雇佣孙某的车辆运输办公桌椅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赵某右手臂被锯掉,落下了终身残疾。孙某一家为支付赵某的抢救费、医疗费、生活费已经变卖了所有的房屋、车辆,靠租房居住艰难度日,仍欠17万元没有着落。两个家庭均已不堪重负。
了解到双方实际情况后,江油法院主审法官没有就案办案,简单的一判了之。为了帮扶这两个贫危的家庭,江油法院从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将孙某、赵某列为困难帮扶对象,给予生活救济。同时,为了激发起全社会的爱心,营造温暖,和谐,团结友爱的社会氛围,江油法院自行印制了百余份《爱心募捐倡议书》,热情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献出爱心,伸出援助之手,以捐款的方式帮助这两家人,使他们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度过难关。案件主审法官深入到村街、企业、市场等地向社会筹集善款。主审法官通过详细介绍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社会各界人士们非常感动,为江油法院不辞辛苦,心系当事人工作理念所折服,纷纷解囊相助。截止目前,江油法院已为两家人募集近10万元善款,善款已送交到双方当事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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