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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离婚方知骗婚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11-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一村姑在外地打工,认识一四川老乡,两人很快坠入爱河。后来男方到女方安家,可七年之后,掌握财权的丈夫突然失踪。村姑到江油法院申请离婚,法官在查看相关材料时,发现诸多疑点。后经调查,竟是一桩骗婚案!
       今年29岁的何燕家住江油某镇青石村3组,2003年春到广东信宜池洞镇一家服装厂打工。因这里靠近广西,在厂里打工的多是广西人。为了工友能听懂自己的话,何燕说起了“椒盐普通话”。可有一天,何燕突然听到久违的乡音。出来一看,是一个长得很帅的小伙子。“你是四川的?”何燕用四川话问。小伙子眼睛一亮:“对头,我巴中平昌的!你呢?”“绵阳江油!”“哎呀太好了,没想在这儿碰到老乡!”
       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小伙子说他叫邹晓海,说着掏出身份证给何燕看。身份证上印着:“姓名:邹晓海。性别:男。民族:汉。出生:1978年7月14日。住址:四川省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11组。公民身份号码:513723780714888。”
       比自己大3岁,何燕心里动了一下。经攀谈,邹晓海在附近的玩具厂打工。就这样,两人认识。因在异地他乡,两人感情升温很快。两个月后,就谈婚论嫁了。邹晓海说他家住在大巴山深处,赶一次场要走半日,夏天在镇上买块新鲜肉,拿到家里都臭了,可见交通十足不便,相比之下,江油的条件好得多,他愿意到何燕家当上门女婿。何燕很高兴,就带邹晓海回家。
       可登记结婚时,登记员要看邹晓海的《婚姻状况证明》,邹晓海说他是平昌的,“那你先回平昌去开了《婚姻状况证明》再来登记。”
       一个月后,邹晓海拿来了《婚姻状况证明》,只是姓名栏内写的是“邹小海”。“怎么是这个‘小’?”登记员问。邹小海说:“办事员图省事,写了这个‘小’,一样的。”登记员想江油离平昌远,就为这事让邹晓海跑一趟没必要,就给他和何燕开具了结婚证。
       邹晓海在何家,倒也勤快,受到何家的喜欢。很快,家中的财政大权就落到了邹晓海的手上。婚后,何燕曾提出到邹家去看看。可邹晓海说他是孤儿,由幺爸养大,去年幺爸去世后,他在老家再也没有亲人。何燕见他这样说,也就作罢。
       今年4月,邹晓海突然卷上家中的钱财,消失得无影无踪。打手机,回答是:“对不起,你拨打的号码是空号。”何燕很生气。等了半年,仍不见邹晓海回来,何燕就把邹晓海告到江油市人民法院,要求跟邹晓海离婚。她的想法是,法院判离后,邹晓海至少要把一半的钱财退还给她,总比被他独吞强。
       江油法官在细看相关材料时,发现邹晓海身份证上的姓名跟《婚姻状况证明》中的“邹小海”不一致。后经江油市公安局户政网查阅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11组“邹晓海”或“邹小海”,均无此人!“邹晓海”身份证号码的编号不是男性身份证,此号码为编造,身份证系假证。何燕不信,亲自到平昌县西兴镇马鞍村11组打听,果然没有这个人!后经进一步调查,“邹晓海”当初交的《婚姻状况证明》也是伪造!
       根据《婚姻法》规定: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婚姻登记,对结婚、复婚的当事人宣布其婚姻关系无效并收回结婚证。日前,相关部门已将何燕、“邹晓海”的登记结婚予以撤销,并收回结婚证。
       从江油法院出来,何燕慨叹:“都怪自己当时被他帅气的外貌迷住了,直到现在才发现他是骗子,后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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