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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亲舅妈的死刑犯愿捐器官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4-18  发稿编辑:刘庆

    4月9日上午,绑架勒索杀害亲舅妈的冯小强,因犯绑架罪,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在押赴刑场前,他表示愿意捐献出器官以帮助他人,弥补自己罪过。


    临终心愿   捐献器官帮他人


    9日上午9时,冯小强被法警带到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他四处张望,没有看见亲友前来道别。冯小强却微笑着说:“我是这个家庭中的罪人,对妈妈等亲人们说声‘对不起’很简单,但是没有意义,挽不回被我扼杀了生命的舅妈。亲人不来见也好,免得他们伤感……”


    冯小强面对媒体记者说:“在市看守所里,我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看到了‘5.12’大地震给世人带来的震撼。在看守所里的999天时日里,通过管教的教育,自己的学习,让我思维方式改变,懂得了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他人身上,也懂得了生命很脆弱,亲情特可贵。我虽是死刑犯,但身体很健康,死后愿意捐献出器官,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


    绑架勒索   凌晨打死亲舅妈


    冯小强36岁,游仙区建华乡石垭村人。2007年6月,冯小强因经济拮据而产生绑架他人勒索钱财之念,接着就购买了手机卡用于作案。冯小强将绑架对象确定为与其有些家务小矛盾的舅母周胜华(被害人,殁年52岁),并多次给周家打电话查探情况,掌握了周胜华的作息规律。2007年7月8日4时,冯小强来到同村1组的周胜华家鱼塘伺机作案,并给他的舅舅打电话,确实其舅舅在看守另一处鱼塘。当天5时许,周胜华在给鱼塘开了氧气泵后走在回家的路上,当她行至一石桥处进,遭尾随其后的冯小强手卡脖子。冯小强把周胜华拖到干枯的提水沟内,用随身携带的充电式电瓶打击周的头部,又将周移至沟内另一处,用石块、拳头继续打击周的头部,致使周严重颅脑损伤死亡。冯小强用树枝掩盖尸体并清理现场后离开,后给周胜华家人打电话索要5万元赎金。
很快,冯小强被抓获归案,至今已在绵阳市看守所里羁押了999天。2007年年底,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绑架罪判处冯小强死刑。宣判后,冯小强提出上诉。2009年10月2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冯小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亲人相处    宽容大度解矛盾


    冯小强说,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和舅妈产生家务矛盾后,不会再采取这样极端手法去报复,而是会坐下来在一起好好摆谈,互相关心。


    他告诉记者:“我不懂法,没处理好和亲戚的家务小矛盾,以致落到今天这步田地,为难了我的老母亲。我希望以我之鉴,警醒世人珍惜亲情,遇上矛盾要冷静宽容,不要像我这样去犯罪杀人,自己也只有死路一条去偿命。我的女儿才4岁多,她还不懂事。在我要走时,我想给我大哥的女儿说说,希望她今后能以幺叔为鉴,遇上矛盾一定要冷静和宽容。不要走错路。”


    9日上午9时30分,冯小强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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