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午,安县法院刑庭调解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杨平白向受害人邓开述主动支付了部份赔偿款。至此,一起极具有社会隐患的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2009年7月13日,被告人杨平白与邻居邓开述因自家门前地基上的泥土未铲平发生争执。随后双方进行扭打,在打斗过程中,杨平白用菜刀将邓开述面部砍伤。经鉴定,邓开述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后公诉机关向本院提起了公诉,邓开述也一并向本院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但经过庭审了解到因该案的发生而致被告人杨平白的妻子要跳水自杀,后经劝阻未成,随后就生病而亡,杨平白一直认为其妻是被气死的,情绪较为激动。
庭审还查明被告人杨平白有两个未成年小孩,房屋在5.12地震中震垮后至今未修建,家中一贫如洗。
如果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就案办案,必然会引发其他社会矛盾。在休庭后,主审法宫又对被告人作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让被告人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被告人的态度始初较为强硬,但后来刑庭同志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刑庭同志说大家捐助三百元钱帮他赔偿,杨平白的情感瞬间暴发,一下跪在地上,痛哭涕零,对法官表示感谢。
考虑到被告人的具体情况及调解工作的需要,刑庭法官又在1月29日专程到该被告人所属乡、村,找到相关领导协调,后经协商,村社同意对被告人救助1000元钱。做通了被告人的工作后,承办法官又找到受害人作思想工作,经过三个小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说教,邓开述也同意让步,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了调解协议。2月1日上午,原被告人双方来到法院履行了调解协议,并表示相互谅解,握手言和。(郑泽良 冯凤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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