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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离婚 保姆连偷主人钱款达4700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2-07  发稿编辑:刘庆

    家住跃进路的潘先生夫妇雇用赵某做家务,没想到赵某为了拿钱摆脱与丈夫的婚姻,竟利用当保姆之便,多次偷盗潘先生夫妇的钱财总计4700元。


    去年夏天,通过朋友介绍,潘先生夫妇聘用46岁北川妇女赵某作保姆。考虑到赵某来自地震极重灾区,潘先生夫妇把赵某当家人对待,不仅为她购买不少新衣新鞋,外出吃饭时,也常把她带上。


    潘先生夫妇在做生意,回家时包里总会装上几千上万元的现金。从今年一月起,潘先生的妻子夏女士发觉包里的钱在丢失,前前后后零零总总的,丢了约一万元。夏女士对保姆赵某起了疑心。1月30日,妻子把自己包里的钱数清后,又让潘先生将身上的钱点清。1月31日下午,潘先生夫妇在驾车去游玩的路上,突然想起丢钱的事情,他俩都把各自包里的钱拿出来数,发现少了几千元。于是。潘先生夫妇驾车返回家中。


    面对夏女士愤怒的吼叫,赵某百般抵赖。但是,当她看见潘先生报警时,只得陆陆续续从家里角落找出偷窃藏起来的钱。

        市公安局巡警三大队民警接警后,到场将赵某带回岗亭。赵某说,她和丈夫感情不合在闹离婚,但丈夫要求赵某给他拿几万块钱,才同意离婚。为找钱,赵某决定偷盗主人家中的钱财。

    2月1日,赵某被处以行政拘留。(田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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