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游仙区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审执工作水平、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和队伍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51件,审执结案2195件,结案率96.1%,为推进游仙区“两个加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7%。审结案件165件,判处罪犯270人,结案率100%。按照“平安游仙”建设的总体部署规划,该院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宽严有度的指导方针,努力实现刑事审判工作中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坚持“严打”方针,对区域内多发性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安全的犯罪实行从严、从重的刑事政策,加大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力度,坚持急案急办、特案特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惩处容留、介绍卖淫等破坏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80%以上的未成年犯适用了缓刑。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精心抓好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推动了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474件,收案数同比上升5.1%,审结1457件,结案率98.8%,结案率同比上升1.0%。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强化调解力度,树立“精品”意识,注重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民商事案件审判中,以调解作为结案的道选方式,并将其贯穿诉讼全过程,防止案结事不了。推行耐心、恒心、诚心、公心的“四心”调解法,法、理、情多管齐下,促使当事人自觉达成调解协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全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3.87%。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政务环境
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2件,中止2件。在已审结案件中,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案件5件,不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撤销婚姻登记1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该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化解“官民”矛盾,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发挥审判监督工作职能,把好公正关口
全年共受理再审案件8件,审结8件,结案率100%。其中本院决定再审2件,检察机关抗诉5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1件。经过再审,维持原判4件,改判1件,调解结案3件。通过再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纠错,吸纳当事人的意见,防止矛盾激化,做好审判善后调解工作,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司法爱民、护民、利民的要求,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着力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
2009年,该院针对执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不断探求新方法,坚持将思想疏导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保证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强调人性化执行,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全年共收各类执行案件397件,收案量同比下降27%,已执结案件358件,结案率90.2%,结案率同比上升0.7%。
加强司法技术鉴定,服务审执工作
今年以来,游仙法院对109件诉讼案件进行了司法鉴定,其中评估案件46件,拍卖案件16件,医疗鉴定案件39件,调解案件8件。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管理,遵守纪律规定,杜绝暗箱操作,及时做好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为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全面开展其他审判工作
全年共办理督促案件26件,特别程序案件1件,民事保全案件113件,再审申诉案件2件。妥善解决了当事人间的纷争,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
2010年是游仙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人民法院面临的审判、执行任务更加艰巨。游仙法院将攻坚克难、抢抓机遇,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推进游仙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的发展作更大贡献!(游仙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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