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游仙区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提升审执工作水平、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和队伍建设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51件,审执结案2195件,结案率96.1%,为推进游仙区“两个加快”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165件,受理案件数同比下降7%。审结案件165件,判处罪犯270人,结案率100%。其中刑事公诉案件156件,刑事自诉案件9件。在审结案件中,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27件,判处罪犯35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和交通肇事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3件,判处罪犯36人;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公私财产犯罪案件74件,判处罪犯154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18人;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6件,判处罪犯9人;其他刑事案件15件,判处罪犯18人。
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
2009年该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474件,收案数同比上升5.1%,审结1457件,结案率98.8%,结案率同比上升1.0%。在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中,坚持能动司法,强化调解力度,树立“精品”意识,注重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09年,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63.87%。
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优化政务环境
2009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件,审结12件,中止2件。在已审结案件中,不服公安行政处罚案件5件,不服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案件8件,撤销婚姻登记1件。其中判决8件,撤诉4件。共受理非诉行政案件51件,审查51件,其中准予执行32件,撤回申请19件。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始终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切实化解“官民”矛盾,全力消除不稳定因素。
发挥审判监督工作职能,把好公正关口
2009年共受理再审案件8件,审结8件,结案率100%。其中本院决定再审2件,检察机关抗诉5件,上级法院指令再审1件。经过再审,维持原判4件,改判1件,调解结案3件。通过再审职能,按照法定程序依法纠错,吸纳当事人的意见,防止矛盾激化,做好审判善后调解工作,从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司法爱民、护民、利民的要求,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
着力解决执行难,维护法律权威
2009年,该院针对执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不断探求新方法,坚持将思想疏导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坚持依法强制执行与保证安全生产、保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强调人性化执行,注重执行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全年共收各类执行案件397件,收案量同比下降27%,已执结案件358件,结案率90.2%,结案率同比上升0.7%。
加强司法技术鉴定,服务审执工作
2009年以来,对109件诉讼案件进行了司法鉴定,其中评估案件46件,拍卖案件16件,医疗鉴定案件39件,调解案件8件。在工作中注重加强管理,遵守纪律规定,杜绝暗箱操作,及时做好技术鉴定和评估工作,为审执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如,在绵阳市希明生化有限公司执行案件中,负责评估事务的工作人员每天到评估现场协调处理,经过长达半个月的细致工作,最终在5月15日评估完毕,确保了下一步拍卖工作的顺利进行。
全面开展其他审判工作
2009年共办理督促案件26件,特别程序案件1件,民事保全案件113件,再审申诉案件2件。妥善解决了当事人间的纷争,满足了群众的合理诉求。(游仙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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