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少年庭在审判工作中,积极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把法院作为帮教少年犯的前沿阵地,积极延伸少年审判工作,凸显人文关怀。
今年6月,江油法院受理了胡一超、陈在涛、唐林、那有强、牟伟、石城、刘上、黄是玥、吴人杰、费国祥犯抢劫罪一案。因参与夺人财物的刺激,江油市某中学9名学生一夜之间成了抢劫犯。对于该案件,江油法院领导高度重视,认为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应以最佳的方式挽救这些首次失足的少年犯。
江油法院刑庭副庭长兼少年庭评审法官马玉萍接手该案后,对于该案被告人在人生花季走上犯罪道路感到痛心疾首,他们都是高中的在校生,马上就在面临升学考试。马玉萍同少年庭的法官们主动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家庭和学校。通过走访,法官们逐步了解到未成年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每一位被告人的特点,深挖其犯罪的思想根源,利用提审、传唤被告人及送达起诉书等时机,对未成年人进行宽严相济的教育,鼓励他们坦白自己的罪行。最终江油法院不但对该案被告人全部作了缓刑判决,而且在宣判缓刑的同时还与团委、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居委会和村委会等有关部门联系,并制定相关措施,使被告人重新回到学校,继续接受教育,完成学业。
此后,江油法院少年庭的法官多次到学校回访,宣讲法律,配合学校老师,对其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关爱和帮教,使其尽量减少与非健康、非理性因素的接触,能在一个相对温馨、相对纯洁的环境里痛改前非,正常成长。这是江油法院少年庭审理的众多案件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江油法院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审判方面,始终把教育和挽救工作贯穿于审判全程,坚持着眼于惩教结合、寓教于审,逐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专门适用于审判和防治未成年人犯罪的好做法。
为了感化和挽救那些“迷途”的孩子,早在十年前,江油法院就专门成立了少年庭,并挑选出一些工作经验比较丰富、又较为熟悉少年心理和生理特点的法官,相对固定地担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此同时,江油法院还从江油市团委和妇联聘请专职从事青少年工作的干部作为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参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多角度多渠道地开展教育感化工作。在审理这类案件时,江油法院重点不是纠缠于具体的犯罪情节和犯罪过程中,而是努力将被告人的注意力集中到认识其行为的危害和影响上,促使其认清自身的犯罪性质和后果,自觉自愿地悔过自新。对符合法律规定的未成年被告人,江油法院则尽量予以缓刑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并辅之以训诫、责令其自觉悔过、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近年来,江油法院还把审判工作进一步向庭前、庭后、庭外延伸。对于那些要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官从不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在宣判前积极与当地组织、学校和家长等进行沟通协调,在确保未成年案犯的监管条件和帮教措施比较落实之后,再作出判决,主审法官还在判决后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正在服刑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为了发挥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近年来江油法院还精心挑选了一些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组织中小学生旁听开庭或宣判会,使未成年人直观地感受法律的威严和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少年庭的法官还与江油市团委、各学校团委联合,指导学生们举办模拟法庭主题观摩活动,由学生扮演法官、书记员、公诉人、案例人物等进行模拟开庭,进一步增强了法制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教育和引导孩子们遵纪守法、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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