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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发兴趣 教会幼儿安全自护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5-04  发稿编辑:刘庆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明确指出:“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而安全自我保护能力是一个人在社会中保存个体生命中的最基本能力,孩子在幼儿期由于生理、心理发展尚未完善,缺乏安全自护能力,容易发生事故,影响健康。传统的幼儿教育偏重于幼儿认知能力发展的教育,缺乏对幼儿生命状态的积极关注和对幼儿生命价值的深刻认识,教师未能将幼儿生命教育提高到人文素质、人文精神的培养层面上来认识,并且缺乏有效的教育内容、途径、方法;另一方面家长教育盲区更为严重,片面追求幼儿智力发展,忽视孩子生存需求,对孩子溺爱有加,造成幼儿生存依赖性强,心理素质差,多是被动依赖成人解决问题。因此,我们应激发幼儿的兴趣,教会幼儿安全自护。


    一、注意挖掘一日活动中生存、安全的教育因素,让孩子在生活中学习,参与安全管理。为他们提供交流、交往的机会和环境,满足他们的成就感,充分体验生命的意义。在实践中感知、操作、领悟、建构生存安全能力。


    为此我们开展了“烹饪活动”、“领养小动物活动”、“种植生命树活动”、“模拟安全情景游戏”等等,孩子在享有充分尊重与自由时也面临困难与挑战,他们坚强、勇敢、不怕困难的意志品质也因此而逐渐形成。


    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通过讲故事、念儿歌、音乐游戏、木偶表演等多种形式,让幼儿在唱唱跳跳、玩玩乐乐的过程中明确了什么是安全,什么是危险,使安全意识融入孩子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之中。


    二、结合主题活动进行渗透教育。各班根据实际情况设计了让幼儿感兴趣的主题活动,使幼儿在主题教育活动中调动起内在发展的积极因素,同时讲清道理,摆出后果,丰富他们的安全防护知识。


    三、结合特色游戏进行模拟。游戏是幼儿最喜欢的活动,将自我保护的学习内容融入游戏之中。同时我们开展了“小小督察员”活动,让督察员在幼儿园进行巡逻,既维护了秩序,保证了安全,又锻炼了能力,幼儿在自我服务、管理、监督中受益匪浅。


    四、结合实践认识安全标志。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一些安全标志,要让幼儿知道了每个标志所包含的意思,那么就可以从小学会主动地保护自己。另外,为了应付生活中发生的突发事件,教幼儿打“110”电话;知道“120”是急救电话;“119”是火警电话等等,教师把这些安全标志渗透在谈话、游戏等活动中深入浅出地教给幼儿,使幼儿对自保知识感兴趣、印象深刻,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事故危险发生。


     通过教育实践证明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是我们的职责,然而健康与安全不能被动地接受,而应该让孩子主动地获得,既交给他们开启安全大门的钥匙,让幼儿安全自护能力显著提高,为他们今后适应社会,接受挑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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