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我市建立社保标准与物价联动机制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10-12  发稿编辑:景秀丽

32万城乡困难群众领到临时价格补贴

昨(1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为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不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今年8月我市启动了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目前已完成对全市32万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资金工作,发放资金达2816万余元。

受国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今年以来,全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总体水平涨幅较大,对群众生活产生了一定影响。根据国务院和我省相关文件要求,为缓解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给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我市特地对城乡困难群众一次性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此次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对象为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其中,向城市低保对象12万余人共发放1200余万元,向农村低保对象18万余人共发放1440余万元,向农村五保对象2.2万余人共发放176余万元。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获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100元;全市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获得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80元。

按照“明确责任、改善民生;短期波动、发放补贴;持续上涨、调整标准”的要求,我市建立以市政府为主导,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为主要依据,以低收入群众为对象的绵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具体内容是,当基本生活消费价格持续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明显增加时,适时启动联动机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适时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造成的影响。联动机制的启动和停止条件是,以绵阳市区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为依据,当其月度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一定幅度时,适时启动联动机制;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月度同比涨幅回落到启动条件以下时,即停止联动。(绵阳日报)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