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市民政局值守“政风行风热线”,就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答复。
一市民咨询:我是一名农村居民,想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怎么办理?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程序首先应由户主向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开展调查、组织民主评议,提出初步意见,经乡(镇)政府审核,由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民政部门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一市民咨询:享受城乡医疗救助有哪些人员,怎样办理申请?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凡正住户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贫困人口患病,应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医疗救助。具体是农村五保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县(市、区)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城乡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申请城乡医疗救助首先应由个人提出申请,由居(村)委会(社区)进行核实、居(村)民代表评议,之后居(村)委会(社区)张榜公布,再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审核、张榜公布,由民政部门复核、审批之后,即可发放救助金。
一市民咨询:我未婚夫现还未办落户手续,应怎样办理婚姻登记?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由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证明材料,作为户籍依据,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一市民咨询:结婚证丢失了应怎样补领?补领时若当事人因在外地不能亲自到场,是否可以委托他人进行办理?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答复:若补领结婚证,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到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理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绵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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