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2020年春节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防止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1月10日上午,游仙区司法局富乐司法所组织辖区9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春节前警示教育活动。富乐街道办副书记罗荣、东津路派出所民警陈俊龙、社区干部杨茂宣、吴斌绪、沈发强参加了本次警示教育活动。
首先,富乐街道办副书记罗荣进行了讲话,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社区矫正态度,摆正自己的位置,把刑期当学期,面对现实,告别昨天,迎接明天。之后,东津路派出所民警陈俊龙进行了警示教育讲话,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接受教育、监督、管理。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各社区干部都对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发言,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一定要遵纪守法,春节期间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得有违法违纪的行为,努力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每名社区矫正对象都认真书写了一份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纷纷表示一定遵纪守法,在春节期间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游仙区富乐司法所宋小平 张 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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