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亭县市场监管局玉龙监管所接到消费者投诉,龙泉乡一位老人反映某通信运营公司擅自将自己手机套餐资费从38元涨到58元。
接到投诉后,玉龙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随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该通信运营公司龙泉乡营业厅展开调查处理。经调查核实,2月11日,该公司客服曾以电话营销的方式向老人推荐升级套餐,老人在没有听明白推销内容的情况下,应允了客服的套餐升级请求并向客服提供业务变更的短信验证码,客服遂更改了其通讯资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玉龙所工作人员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消费者承担投诉前消费所产生的费用,营业厅则负责投诉之后、未消费而产生的固定费用,并在规定期限内把套餐改回之前的资费。
双方对调解方案和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表示满意,并在当场签订了《消费者投诉调解协议书》。(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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