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十九大提出的长江生态保护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 2019 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19﹞100 号)的相关要求,刘营镇结合全镇禁渔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有效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刘营镇结合河长制、扫黑除恶及 2019 年打击电鱼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畜牧站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健全考核机制,精心组织部署,细化管理措施,强化执法监管,落实管理责任,确保禁渔期制度实施到位,把禁渔管理和打击非法捕捞的各项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是加强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刘营镇加大渔业法规宣传力度,一方面充分运用好广播、横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宣传手段,针对捕捞渔民、涉渔餐饮经营者、涉水施工企业等重点群体加强宣传。深入流域沿岸、鱼餐馆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广泛宣传禁渔政策,确保宣传到位。邀请环保志愿者等参与禁渔行动,引导和发挥群众性护渔组织的积极作用,提高公众参与度,增强宣传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三是强化检查监管,保护渔业资源。刘营镇进一步加强与派出所的执法合作,加大对天然水域、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挖砂采石、涉水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建立和完善跨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协同办案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加大对群体性、团伙性非法捕捞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惩处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涉嫌犯罪行为;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不断增强执法震慑,提高非法捕捞成本,形成不敢非法捕捞、不想非法捕捞的良好局面,确保所辖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取得实效。(刘营镇:纪引、彭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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