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杀人后逃之夭夭,19年后终落法网。6月4日,张开因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张开认罪,并向审判长递交了一份近4000字的《忏悔书》。
张开生于1970年,江油市中坝镇人。1993年2月1日下午3时许,张开在牌桌上输了个精光后,来到江油城区某家属楼姐姐家准备借钱。突然,他想起“牌友”刘军的外婆陈大娘也住在这个家属院,而且独自在家,便顿生抢劫陈大娘的歹念。张开到姐姐家拿了榔头、改刀,之后用自制的“万能钥匙”偷偷打开了陈大娘家的防盗门。正在烤火的陈大娘听到动静,过来见是楼上小张的弟弟“开娃子”,就问他要干什么?张开谎称他现在在天然气公司上班,来修天然气管,之后趁陈大娘不备,从后面用榔头猛击她的头部,又窜上前用手卡住陈大娘的颈部致其昏迷,抢得现金300元。为毁灭犯罪现场及证据,张开将不省人事的陈大娘拖到床上,用棉被将其捂住,然后把被子点燃,又将燃烧着的天然气烤火炉搬到床边,以制造失火假象。然而,陈大娘命大,在张开仓皇逃离现场不久,陈大娘被滚滚浓烟呛醒,闻讯赶来的亲属发现后将其救活,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陈大娘叙述遭遇后,亲属报了案。
江油警方立即出动,然而张开作案后离开了江油,不知去向。张开东躲西藏逃亡19年后,于 2011年10月29日在成都市郊区被江油警方专案组抓获。据张开交代,在逃亡的前几年里,他逃窜了几个省市,最后以为风头过了,便到成都落脚,改名为“郑强”,先打工,后做生意,娶妻生女……
张开归案的当天即被执行逮捕。今年4月19日,江油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张开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向江油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张开向被害人家属退赔赃款300元,并支付经济损失6万元。
6月4日,江油法院就张开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遂从轻处罚。判决张开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8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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