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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刑12年他感谢法院判决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5-24  发稿编辑:景秀丽

 

抢劫杀人后逃之夭夭,19年后被警方抓回。5月23日下午,被告人张某因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被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张某泪流满面向审判长递交长达8页、近4000字的忏悔书,称自己逃亡19年中为赎罪一路行善,坚持献血、收养孤儿、帮助失业人员就业,但始终未获得内心安宁……

19年前犯案   劫杀大娘   亡命天涯

张某生于1970年,江油市中坝镇人。经法院审理查明:1993年2月1日3时许,张某在牌桌上输掉身上仅有的100元钱后,来到江油市区二建司家属楼姐姐家玩耍。突然,他想起“牌友”刘某的外婆陈大娘也居住于该家属院,且独自在家,便心生抢劫陈大娘的歹念。张某身藏榔头、改刀,用自制的“万能钥匙”偷偷打开陈大娘家的防盗门。进入屋内后,趁陈大娘不备,用榔头击打她的头部,又用手卡住她的颈部致其昏迷,抢得现金300元。为毁灭犯罪现场及证据,张某将不省人事的陈大娘搬到床上,用棉被将其捂住,然后点火焚烧,又将天然气炉搬到床边点燃。在张某仓皇逃离现场不久,陈大娘被滚滚浓烟呛醒了,闻讯赶来的亲属发现后将其救活,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张某东躲西藏逃亡19年,于 2011年10月29日在成都市郊区被江油市警方专案组抓获归案。据张某交代,他在逃逸的头一年里,曾频繁辗转多个省市。后到成都落脚,隐姓埋名一躲居然18个年头……

逃亡路上   行善多年   难以赎罪

张某归案的当天即被执行逮捕。今年4月19日,江油市检察院以被告人张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向该市法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张某向被害人家属退赔赃款300元,并支付经济损失6万元。

5月23日下午,江油市法院就被告人张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鉴于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遂从轻处罚。判决张某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8年,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张某泪流满面当庭服判,并向审判长呈上自己写的长达8页、近4000字的忏悔书。

张某的忏悔书字字句句充满了悔恨:自己因为在兄弟姐妹中是备受宠爱的幺儿,从而养成了自私狭隘、暴躁乖戾的性格 。当年技校毕业进了工厂,却因与人盗卖单位物资,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他的工作没了,恋爱对象吹了,他从此自暴自弃。结果在1993年2月,他又财迷心窍抢劫杀害无辜大娘……

据悉,张某在外面一直隐姓埋名摸爬滚打,从一个打工仔打拼成为一个颇有成就的老板。而且,在此期间他也结婚成家了。

据张某在忏悔书中称,为了赎罪,他常年坚持无偿献血,并为社会无业人员提供就业岗位,帮助他们做自食其力的人。5•12地震后,他曾两次为重灾区捐款献爱心。他和妻子还收养了一名孤儿,一直视同己出。逃亡19年来,张某之所以迟迟不愿投案自首,是因为他又舍不得经过多年打拼成就的事业,更割舍不了妻女……后据法官证实,张某所述基本属实。

张某在忏悔书的最后写道:“经历千辛万苦逃亡生涯的我,深深明白责任的含义,深深懂得爱的含义,感谢人民法院公正的判决,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改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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