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景福镇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积极引导老党员、退休干部和自愿者参与其中,定期对潜在的“问题”和“苗头”进行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保驾护航”。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七五”普法活动,充分利用悬挂宣传标语、设置举报箱、广播、村民大会和赶集日摆摊设点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鼓励群众勇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为辖区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社会舆论环境。至目前,全镇共悬挂横幅30余幅,设立举报箱35个,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开展广播宣传600余小时。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景福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建立村(社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制度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和具体举措,落实工作责任。
四是强化管控重点。将辖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涉毒涉邪人员列为管控重点,落实专人负责,一旦发现有危害社会的苗头,及时采取处置措施或通报公安机关,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三台县司法局景福司法所 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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