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县人民春节期间食品安全,进一步加强亚硝酸盐管理工作。今天下午县食药工质局开展了亚硝酸盐检查。检查重点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肉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的监管,督促其严格依照国家标准使用亚硝酸盐,并设置专门场所保管,严格标记和使用管理。督促企业、小作坊建立亚硝酸盐“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工具、专用台账”制度,控制使用剂量,设置醒目标识,建立登记台账。在遵循相关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原料控制、生产规范等有效措施,来降低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食品流通环节,重点排查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禁止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经营工业用亚硝酸盐,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各项制度,在进货、保管、存放、销售等环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销售登记等制度,规范购销台账。
重点督促检查餐饮服务单位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亚硝酸钾、亚硝酸钠)等国家禁止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按餐饮备案、登记的卤制品店、小餐饮摊点等均应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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