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春季攻势”开展以来,三台县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和“四个好”的脱贫总目标,建立推行并逐步规范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制度,全县上下形成“水紧鱼跳”“你追我赶”的氛围,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及时制发工作方案。制定《三台县2017 年脱贫攻坚督导工作方案》明确全年脱贫攻坚督导工作目标和任务,对督查督导工作区域实行划片包干,明确责任任务到人,开展不定期督查、定期督查、随机督导、集中督导等督查督导工作。制定《三台县治理脱贫攻坚领域弄虚作假、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利益专项工作方案》《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第一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开展专项治理。
二是明确督导暗访重点。针对阶段工作推进实际,把层层压实攻坚责任、23个专项实施方案制定实施、46个贫困村规划方案制定实施、土坯房改建进度、“六有”平台建设维护、“五个一”帮扶力量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和镇村档案资料等作为督查暗访的重点。
三是促进问题整改落实。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监督考核组和8个推进小组定期不定期到镇乡、部门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就重点工作开展脱贫攻坚督查暗访。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县目督办、县扶贫办、县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就2015年、2016年扶贫资金使用进行专项检查,开展“清风三台行动”,纪委监察局联合县脱贫攻坚指挥部8个推进组,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过入户走访、调阅凭证资料、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方式,仔细查找扶贫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以及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督查暗访的问题,督查组已经反馈给相关部门、镇乡,对于短期时间内迅速解决的问题,已经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基本完成了对标补短;个别问题整改正在进行。
四是注重督查暗访结果运用。通报制度。督导组对发现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进展缓慢的相关单位和镇乡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给予通报批评;两次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除通报批评外,对相关单位和镇乡的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给予诫勉谈话;三次没有按期完成整改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工作推进较好的予以表扬。纳入年终考核。对因工作滞后被通报批评的,严格按照年终考核规定扣减考核分值。移交问责。对督查中发现慢作为、乱作为和不作为,导致工作严重滞后或出现问题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吉生辉、宁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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