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上下班签到考勤制度。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上、下班一律在值班室签到,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内的为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小时的为旷工半天;下班时间提前20分钟内的为早退,下班时间提前1小时及以上的为旷工半天或一天。
二是严格在岗工作制度。上班时间下村(社区)或外出的,必须在去向公示栏上如实公示去向和外出事由,明确去向,严禁上班时间中途脱岗,严禁上网玩游戏,聊天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镇纪委不定期对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
三是严格请销假制度。镇机关干部职工因病、因事等缺勤,必须请假,一般工作人员请假0.5天,由办公室(中心、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由分管领导和副书记审批;请假2天及以上的,须经镇党委书记或镇长批准,并报党政办备案。
四是严格值班制度。镇机关值班实行科级领导轮流带班,干部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值班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待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及时妥善处置值班期间发生的一切事宜,保证值班信息畅通无阻,确保值班正常、有序运行。
五是严格办事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对对待群众态度冷漠、言语生硬、举止粗鲁、影响恶劣的,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滥用职权、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机关干部,情节较轻的,给予严厉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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