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整合干部人才资源,提升村级管理水平,按照北川县委《关于选派机关干部联村驻村的通知》(北委走办发〔2013〕1号)文件要求,2014年2月18日,北川羌族自治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姚永泉带领司法局6名联村驻村干部来到禹里、墩上两个乡所在地,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所联所驻的6个村进行工作对接,并与各联系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工作座谈。
根据北委走办发〔2013〕3号《关于机关干部联村驻村工作安排的通知》,北川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玻任禹里乡湔江村党支部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胜任禹里乡登高村党支部副书记,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夏季伟任禹里乡清凉村党支部副书记,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于红霞任墩上乡羊角村党支部副书记,县人民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杨云任禹里乡望江村党支部副书记,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禹里乡司法所长陈孟任禹里乡石纽村党支部副书记。其中5人为联村干部、1人为常年驻村干部,要求联村干部至少每个月到村开展工作一次以上,积极帮助村上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在报到对接会上,县司法局联村驻村干部认真听取了所在乡党委政府领导和各村支部书记对各村的情况汇报后,表示在今后的联村驻村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以民生工作为重点,当好“民情直通员”、“纠纷调解员”、“致富引导员”、“廉政监督员”、“党建指导员”、“政策宣讲员”,注重理顺与党支部书记及“两委”班子的关系,做到帮办不包办、补台不拆台、到位不越位,真正与“两委”班子拧成一股绳,以点带面带动乡镇区域性发展,并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力争将联村驻村工作抓出成绩、干出成效,早日步入小康示范村行列。
(北川县司法局 杨 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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